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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能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律师事务所 GHT LAW OFFICES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验了本次发行所涉的文件材料,并通过公 开信息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为基础发表法律 意见; 法律意见书 2、本所及本所律师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致: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传真: 021-20511999 电话: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