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下 | 一 空 2、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收购人提供。收购人已对本财务顾问做出承诺, 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 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 与收购人所披露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4、在与委托人接触后到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5、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收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财务 顾问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确信其内容与 格式符合规定,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6、本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收购事项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已提交本财务顾问内 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HENG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