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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能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 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传真:021-20511999 电话:021-20511000 邮编: 200120 律师事务 所 LLBRIGHT LAW OFFICES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建电力集团")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上市公司收 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 团")以持有的新疆天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