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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 年 10 月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 (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5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的相关规定作 出的相应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