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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能源: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 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4】0462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的要求,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富能源"、"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就贵所《工作函》中涉及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工作函》中涉及发表意见的问题: 4.关于关联担保及关联交易。年报显示,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对间接控股股东天 富集团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 60.7 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82%;2023 年公司向天 富集团下属天富易通采购劳务 10.4 亿元,占公司年度采购总额 10%。2022 年公司实施 非公开发行时天富集团及公司承诺,将尽量规范和减少公司与天富集团的关联交易,且 2023 年公司向天富易通采购的煤炭运输服务金额不超过当年该服务采购总额的80%。 请公司:(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