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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JLPCJLPC(SH:600513)2024-03-05 11:43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 成讨论意见。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且每年至少召开 一次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以邮件、邮寄、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独 1 立董事。公司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会议应于会 议召开前 3 日以邮件、邮寄、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