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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环药业:联环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3月修订)
JLPCJLPC(SH:600513)2024-03-05 11:43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年度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 务。年度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泄漏年度财务报告的财 务数据以及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九条 上市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进一步提 高本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以保证本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 公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上市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保证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该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