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昂: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裁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聘任夏景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夏景华先生具备与行使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截止 目前,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况。2023 年 7 月 21 日,根据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涛 宋振华 李柏龄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 82 号),夏景华先生作为公司时任联席代 理总裁,因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