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现金收购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燕山矿区矿权等资产的独立意见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运敏 刘怀镜 赵峰 独立董事关于现金收购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 燕山矿区矿权等资产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关联制度》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前 收到的《关于收购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燕山矿区矿权等资产并签订相关转 让合同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3. 本次相关股权收购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 同意将上述收购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1.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 收购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的包括金创集团燕山矿区采矿权、磁山探矿 权、土屋探矿权等3 宗矿业权及相关资产、负债及人员在内的燕山矿区资产包项 目,是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对于金矿矿产资源整合的整体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