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 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保障公司股 东的利益最大化;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 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均计划用于公司 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 王运敏 == 走峰 刘怀镜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 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