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厦门钨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就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调整事项发表以下书 面确认意见: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 意见 审计委员会委员:叶小杰、程文文、周闽 2024 年 1 月 31 日 1、因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之一"福建省冶金(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指定的实际控制企业"明确为"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并 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400,000.00 万元"调减为"不超过 352,725.00 万元" (以下统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基于本次调整修订编制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