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_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落实意见函
一、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存货的主要构成,并结合销 售单价、销量及市场变化情况、库龄、期末订单支持率、期 后销售及与可比公司的对比等,分析相关存货跌价准备是否 计提充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91 号 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所对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 ───────────────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若回复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所收到你 公司的回复后,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 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2-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04 月 19 日印发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