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职 务,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每年在公司的现场 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第六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