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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国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 | 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提交董事会和股 | 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必须 | | --- | --- | --- | | | 东大会审议。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 | | (6)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 | 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应当经全体 | | | 规定的其他情形。 | 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 | | | 的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 | | |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 | | |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 | | | |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提交董 | | | |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 |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前 | | | | 款第(四)项情形除外。 | | 第四十二条 | …… | …… | | |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 | | | 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 |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 | | | 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