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