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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钢铁: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AYISAYIS(SH:600569)2023-12-11 10:28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