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格 2023 年股票期 法律意见书 观韬法意字(2023)第Oth ||4号 致: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恒生电子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 (正文) 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生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恒生电子 实行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事项: - 1 - 1、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 公告 格式》(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 2、为出具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