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我们在审查阅读了相关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 行了交流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 权数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四)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 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 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