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榕泰:广东榕泰出资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8620-3879 0290 传真: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2023)0224 号 致: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委托,指派杨希律师、康宇慈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对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出资人组会议(以下称"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以下称"《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