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GOLDSUN LAW FIRM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020-3821 9668 传真:020-3821 9766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8620-38219668 传真: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致: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受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广东榕泰"或 "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以下称 "《企业破产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称"《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就广东榕泰重整计划 执行完毕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核查了公司提供的如下文件: 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