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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榕泰: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 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 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 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 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