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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佰制药: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召集战略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当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 职责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履行其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