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 法》、《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作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议、审查,我们认为: 1、自 2022 年 9 月 29 日起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时止,本次激励计划中共有 7 名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 资金回购注销该 7 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 36,002 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