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2023年12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防范能 力,提高股份公司的运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实施 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达到以下目标: (二)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公司内部的经济业务、相关部门和相关 岗位,并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1 (一)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 行和监督机制,逐步实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 (二)保证国家法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公司经营方针的贯彻落实; (三)保证所有业务活动均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促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协调、 有序、高效运行; (四)保证对资产的记录和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