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本公司股 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 监等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开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