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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及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加强银行信用管理和担保管理,降低经营风险,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 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的董事和监事应当参照本管理制 度认真监督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比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相关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的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第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是决策机构,公司的一切对外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