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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能源: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