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606 号 致: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汇通能源")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委托代理协议》,本 所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 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 法律意见。 2 | 目 | 录 | 3 | | --- | --- | --- | | 释义 |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