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汇通能源")拟以现 金及转让债务方式向南昌鸿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都置业")出售其所 持有的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泰")10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本所作为本次交易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 见。 7.本所律师同意汇通能源在其关于本次交易的报送材料中自行引用或按审 核要求引用本核查意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 曲解。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就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内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以本核查意见发表意 见事项为准及为限)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8.本核查意见仅供汇通能源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