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毅达"、"公司"或"上市公司") 收到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下发的《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 组)〔202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 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 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 称具有相同的含义;本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 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