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682 号,以下简 称"监管工作函")。公司会同会计师事务所就监管工作函提出的问题进 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现就监管工作函中的相关事项答复并公告如下: 问题 1.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根据年报,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 资账面余额为 44.78 亿元,同比下降 19.92%,减值准备余额为 500 万 元,其中,新光大中心项目账面余额为 6.72 亿元,减值准备余额为 0。 报告期内,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损失 10.63 亿元, 其中,新光大中心项目投资损失 8.44 亿元。公告显示,公司长期股权投 资账面余额下降主要源于不动产投资损失,是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 请公司:(1)列示期末账面余额前十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背景、投资时间、投资金额、投资进 度、合作方情况、以及近三年的营收、利润和现金流状况,并结合周边 可比项目情况,量化分析权益法核算确认大额亏损的原因和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