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龙头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本 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