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数文化:浙数文化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永明)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 李永明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提名为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