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达:同达创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刘红霞)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现提名刘红霞为上海同达创业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