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达: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接受捐赠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接受资产赠与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同达创业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签订《赠与协议》 接受资产赠与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接受资产赠与事项有利于公司调整目前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此次受赠资产事项,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十届 四次董事会审议。 2、我们同意公司接受资产赠与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与本次 资产赠与相关事宜。 l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资产 贈与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 梁上坤 王跃生 123 日 2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资产 赠与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字: 梁上坤 独立董事签字: 2 王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