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地源: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TANDETANDE(SH:600665)2023-11-16 08:05

T a n d e C o . , L t d . 天 地 源 股 份 有限 公司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条例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