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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实业: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TJTJ(SH:600667)2024-01-25 10:11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