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ST目药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4年1月30日下发的《关于对ST 目药业绩预告相关 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0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的有关意见和要求,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本所")作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药业") 聘任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对贵所的监管工作函所列问题进行 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6 亿元 -1.26 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后的营业收入约为 1.06 亿元-1.13 亿元。请公司:(1)分业务板块详 细披露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包括开展期限、经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 模式、收入确认方式等,是否为贸易业务;(2)分业务板块披露公司前 十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业务往来内容、交易金额、回款情况、收入 确认金额、合作期限,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 结合同行业可比 公司、合同条款以及公司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