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向潘建德等人借款的违规担保责任是否解除问题之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 1 号金泰大厦 19 层(邮编 100028) 电话:(86-10) 6440 2232 传真:(86-10) 6440 2915 网址:www.zhonglunwende.com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向潘建德等人借款 的违规担保责任是否解除问题 之 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三年八月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 1 号金泰大厦 19 层(邮编 100028) 电话:(86-10) 6440 2232 传真:(86-10) 6440 2915 网址:www.zhonglunwende.com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向潘建德等人借款的违规担保责 任是否解除问题之专项核查意见 致: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目药业)委托,就"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江清风,原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潘建德等人借款的违规担保责任是否解除 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