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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目药: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TMSPTMSP(SH:600671)2023-10-13 12:23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盖永梅 赵 祥 裴 阳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具备提名资格, 提名人对董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履职能力和任职条件进行了确认,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无利益冲突,未受到证券 监管机构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通过后。我们一致同意将贾云松 女士、刘士彬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杭州天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天目山药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阅读及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 和资料后,现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增补董事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