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版)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战略和发展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和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和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公司董事长为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的当然委员。 第四条 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和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和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