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tlar 大 ( 事务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18 层 电话: 021-3886 2288 传真: 021-3886 2288 二〇二四年六月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前已发生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事 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以及应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事项的内容以及会议审议事项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等问 题发表意见,具体法律意见如下: 1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会沪法意(2024)第 164 号 致: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