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报 告 华兴审字[2023]23000180048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逃²_此得用于证明该市计报告是否出具有效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一次行在 十六年号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CERTIFIED PUBLIC ACCOL 告 报 十 华兴审字[2023]23000180048号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集团)财务报表, 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东百集团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