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召集 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其它委员由董事会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秘书一名,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 向董事会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