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大商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 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 股份: (一)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