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领导下的证券部具体负责内幕信息披露工作,当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三条 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 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 上述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