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021-3886 2288*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释 义 在本专项核查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均胜电子、公司 | 指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增持人 | 指 | 王剑峰,公司实际控制人 | | 均胜集团 | 指 |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 本次增持 | 指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剑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 持公司 980,000 股股份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月修订)》 4 | | 《公司章程》 | 指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