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证 1 / 6 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