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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CTMCTM(SH:600711)2024-06-28 09:23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121 号 当事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盛屯矿业,A 股证券代码:600711; 张振鹏,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 陈 东,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周贤锦,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裁; -1- ──────────────────────── 翁 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总裁张振鹏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 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时任 董事长陈东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 裁周贤锦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时任财务总 监翁雄作为公司财务事项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 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 -3- 第 4.3.1 条、第 4.3.5 条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回复无异议。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