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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控股: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CIHCIH(SH:600715)2024-04-25 12:28

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 公司债权人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 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 整,并申请对公司启动预重整。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关于对 公司启动预重整及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决定书》,同意对公司启动预 重整,同时指定临时管理人。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会 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中兴财光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 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 ...